根据自治区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克州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截止目前,我州已顺利完成对全州37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清理工作。
一是严格审核。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债务情况。二是张榜公示。对经过审核认定的债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项债务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台帐。经公示无误的债务,在认真清理核实,确保无虚报、漏报和重报的基础上,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帐和债务数据库。
此次情债工作,克州共清理债务1255.149万元,包括基建债务499.659万元、设备购置债务63万元、药品采购债务692.49万元。其中2009年12月31前债务587.17万元,包括基建债务208.06万元、设备购置债务63万元、药品采购债务316.11万元;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日债务667.979万元,包括基建债务291.599万元、药品采购债务376.38万元。
在下步工作中,我州将继续根据自治区清理化解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进度时间表,配合自治区医改办进一步核实确定化债工作,确保化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