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确立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和明确了“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为主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为顺利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先后下发了“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其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中指出,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原则上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新建廉租房单套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州狠抓住房改革制度的落实,已经建立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制订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了新建廉租住房年度投资计划。目前我委抢抓改革发展机遇,落实2008年廉租住房4631户,其中:实物配租730户,发放补贴3901户, 落实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491万元,财政局落实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2111万元,在不断改善我州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基础上,努力解决我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尤其是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切实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